近年来,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紧紧围绕“惩、防、教、治、责”的具体要求,持续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狠抓“五个强化”,组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强堡垒,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成效较为明显。
强化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依法落实特别程序,注重保护性办案。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认真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刑事政策。近三年来,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6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不起诉率达75%,未成年人案件涉及的矛盾纠纷均及时化解,作出不起诉后均无再犯罪情况发生,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如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在校学生李某某,通过检察官的耐心帮扶教育,李某某最终放下思想包袱回归学校,顺利通过考验期同时立志好好学习,将来更好的回馈社会。
强化集中办理全方位保障
根据《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思考、勇于探索,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办理落地落实。近三年来,开展涉未民事、行政专项行动7次,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行政部门及时整改落实并复函。对2名未成年人抚养费问题民事案件支持起诉,社会效果较好。对1名性侵被害人作出支持起诉,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参与刑事执行检察3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书1份,刑事执行机关及时纠正并予以回复。办理的未成年人参玩网络游戏财物受损案,通过向其公司书面发函,与公司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等方式,第一时间追回全部损失。并以该案为基础,与游戏公司以及教育、公安、文化等部门联合建立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机制,有效将个案处置延伸到社会治理层面,该案被评为四川省第五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强化双向保护落实司法救助
近三年来,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累计救助涉案困境未成年人1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切实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如在郑某某交通肇事案中,导致未成年人李某某(13岁,在校学生)父母双亡成孤儿,李某某在父母双亡后暂随其兄在西昌生活,由于案发时未得到任何赔偿而导致生活非常困难,针对该情况,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启动国家司法救助,为李某某争取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渡过难关。在杨某某强奸案中,因被害人家庭多次长途寻找被害人毛某某,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导致生活困难,办案检察官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为毛某某争取五千元司法救助金。同时为受到伤害不愿上学的毛某某进行心理抚慰,最终毛某某到成都上学。经济压力和孩子上学问题第一时间同步解决,毛某某母亲专门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强化多方协作形成保护合力
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未成年人“110”指挥中心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关工委等单位的沟通协调,以“两法衔接”职能为切入点,建成信息共享制度,形成全社会关爱保护力量,齐抓共管、各自履职的良好工作局面。联合荥经县内十一家单位,共同会签了《荥经县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支持体系》。该制度在吸收优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将儿童疫苗安全、违法雇佣童工、儿童玩具产品质量等县域内突出的危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纳入到荥经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支持体系中,增加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共同致力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牵头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工作座谈会上,荥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题,重点对强制报告制度进行深度解读和分析。
强化普法宣传防患未然
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7名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院领导和未检部门检察官,多次深入学校开展防侵害、禁毒和杜绝校园欺凌等法治讲座。邀请中小学生走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易接受的形式和内容,在法治基地增加数字化、视频化设备。更新模块内容,通过“体验式”法治教育形式宣讲预防性侵害和杜绝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截止目前,已有7000余名学生、老师及家长被邀请到法治基地现场参观学习。注重线上线下有机结合,自创并推出《婷姐课堂》12期。其中《预防性侵害守护青春最美印记》《保护少年的人-未保法讲解》专题课堂在荥经县中小学进行巡播。深入彝族学校及偏远乡村,利用寒、暑假及春节外出务工人员回乡过年之机,开展法治宣传40余场,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册,接受现场咨询700余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来源:雅安市关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