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三个强化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屏障,帮助未成年人系好第一颗法治“扣子”

日期:2024-06-28 10:40:00 来源:本站 浏览:1527次


第十届四川宣传关心下一代新闻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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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芦山县三个强化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屏障,帮助未成年人系好第一颗法治“扣子”

参评项目

基础类(通讯)

  

(主创人员)

肖一兵

   

莫尔佳


刊播单位

《关爱明天》杂志

首发日期

2023年5月26日


刊播版面

(名称和版次)

热点:法治关爱


作品字数(时长)

2596字

作品

评介 (120字以上)

“如何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芦山县关工委以实际行动回答了这个重要命题——提高政治占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关爱 明天·普法先行”为载体,持续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努力培养未成年人品行端正,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采编

过程

芦山县关工委工作人员陪同肖一兵到工作会现场并记录整理,后投稿关爱明天杂志。


社会

效果

报道后,雅安市各县(区)对此文章反响较好,希望法治工作者多学习肖一兵工作做法,为芦山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添砖加瓦。


领导签名:

 

 

                                                            (推荐单位盖章)

2024628


芦山县三个强化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屏障,帮助未成年人系好第一颗法治“扣子”

“如何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芦山县关工委以实际行动回答了这个重要命题——提高政治占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关爱 明天·普法先行”为载体,持续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努力培养未成年人品行端正,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强化统筹推进 创造平安法治环境。“县关工委以党的二十大春风为契机,加强领导,配强班子,健全完善风险研判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舆情管控机制、部门联动机制,不断提高预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 范化和长效化水平。”县关工委执行主任马毅强表示,县关工委法治教育团、县公检法系统和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等单位联合召开芦山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制定《芦山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及工作协商机制》,以制度助推未成年人保护。

同时,全县积极发动网格员、志愿者队伍、红袖标、姜城义警、社区群众等对辖区进行定时巡查,全方位、多渠道发现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发现线索,及时帮助救助;并要求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向县委平安办报告困境青少年儿童信息。

芦山县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芦山建设考评范围并加大考核权重。建立教育部门教职人员入职前审查、性侵害线索强制报告等制度,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夜间就寝点名册、违禁物品收缴册、请假册“三册”制度,落实值班老师责任,有效预防学生安全隐患发生。

强化打防并举 筑牢社会安全防线。底数信息共享是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环节,芦山县整合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法治机制资源,在调查评估、矫正监督和协助监管等方面建立互动沟通协作机制,科学周密分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实现高效共建共享信息资源,为精准防范和法治宣传奠定基础。

“坚决从重处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和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马毅强提出,全县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落实好刑事司法政策。比如,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办案中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形成宽严并济、打防并举合力。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保持司法震慑,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少捕慎诉慎押”,依法宽缓到 位,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司法部门、县关工委、相关村组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制定考察帮教协议,共同监督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2023年2月20日,县关工委联合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共同邀请县民盟、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对一起聚众斗殴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卫某、李某等八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深入谈心和关怀。为进一步挽救青少年犯罪和促使青少年健康成长,组织相关人员对这些未成年人及法定代表人在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法治教育,以法治的严肃性、人生世界观方面为抓手,给予他们关爱帮助,用情、用心感化这些未成年人,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沟通教育,这几位未成年人深感后悔,并向办案机关提交了自己的悔过书。

为此,县关工委向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和县公安局提议,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李某作出不逮捕决定,并根据悔罪表现给予这群未成年人一定期限进行考查和监督。随后又根据他们在三个月考验期里的表现,提议对他们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各单位和帮教人员的规劝下,这八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纷纷表示将认真反思自己的不良行为,重新做对社会有用的人,不给父母添麻烦,会自立自新,并向在场帮教的人员鞠躬以致谢意。

这是县关工委整合全县的相关单位和社区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以真正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确保附条件不逮捕和不起诉决定取得实效。让这些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和学校,同时也是对全县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治安案件清零行动的具体展现。

强化协同治理 提升整体治理效能。芦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 局、县妇联、县关工委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依托《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及真实案件讲解,向辖区内十余所中小学和社区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三官一律”进校园,并兼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工作,实现法治副校长100%全覆盖。

在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方面,全县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巡逻,优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坚持“大所带小所”片区式管理理念,采取“独立履职、片区协作、全局整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模式,整合现有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集中式开展特殊人群管控、社会调查评估、走访谈话,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力量不均衡、效率低下等问题。

依托县公安局的法治教育基地,全县以“聚焦育人铸魂,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用法”为主题,以创建“枫桥”式派出所为契机,强化全县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下大功夫在学校周边建立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同时继续加强对青少年的禁毒教育,为创建“无毒县”注入新鲜力量。继续做好青少年交通安全教育,并由学生带动家长,模范遵守交通安全,同时加强全县治安环境整治,为维护芦山良好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

依托县法院的法治教育基地,全县以“立德树人,把法带回家”为主题,在法治公园、学校、村组等区域多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注重未成年人罪犯的跟踪帮教,督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指导、引导和教育,通过庭审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建设、典型案例宣讲等方式,延伸审判触角,拓展审判职能,积极参与青少年保护和社会综合治理。

依托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全县以“一路有你、检爱同行”为主题,注重法治教育与校园热点相结合,提升法治课的参与度和趣味性,利用国家宪法日、检察开放日等时间节点,组织邀请未成年人进入检察机关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规律,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将民法典元素融入金花法治公园暨法治教育基地,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芦山县围绕“立德树人”根本,坚持“三个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传播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使青少年切实感受到法治社会的温暖和力量,用心用情用法帮助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颗“扣子”。